5月19日,中组部下发《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后,省(中)直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专门下发通知,号召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省能源投资公司9名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交纳大额"特殊党费",每人各向灾区捐助10000元。辽电公司副总经理孙吉昌也交纳了10000元的“特殊党费”。沈阳煤业集团张彬、隋彬艳夫妇两人,各捐助了1000元的“特殊党费”。还有很多党员也表示希望以“特殊党费”的形式支援灾区。截至5月21日中午12时,交纳“特殊党费”的省(中)直企业党员共有65人,共收到“特殊党费”148600元。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
政 策 链 接
近日,不少企业党员询问,如何交纳“特殊党费”支援地震灾区。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相关规定答复如下:
1、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省(中)直企业党员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各单位党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同时登记党员的简要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报中央组织部,并报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备案。
2、交纳用于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可通过银行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帐户,也可以直接送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帐号:020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3、省(中)直企业党员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下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代收并出具收据后电汇至省委组织部党费帐号,由省委组织部代转至地震灾区,同时登记党员的简要情况(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报省组织部备案。低于正常交纳额度的不作为“特殊党费”办理。
捐 助 快 报
本溪钢铁集团广大干部职工踊跃为灾区捐款,捐款达600余万元,加上以前公司捐赠的500万元,累计捐赠1100万元。省投资集团以公司名义又为灾区捐款20万元,此前,公司职工已为灾区捐款9.5万多元,并为灾区提供价值5.2万多元的医疗用疫苗。省机场管理集团退休干部心系灾区,踊跃为灾区捐款2万多元。辽宁利盟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积极发动二级公司为灾区捐款56万元,公司职工捐款10万多元。辽宁网通公司直属机关职工在19日集体默哀后,又自发捐款8.1万元,此前,系统广大党员群众和离退休人员积极为灾区捐款,累计捐款270多万元。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公司系统职工为灾区捐款83万多元。红塔辽宁烟草公司机关人员在19日下午集体默哀后为灾区捐款2.7万多元,此前,公司系统全体职工已为灾区捐款26万多元。中国华录集团向大连红十字会捐款200万元,全体员工为灾区捐款35万元。国电东北公司、中国外运辽宁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沈阳公司、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沈阳公司、中石油东北化工销售公司等企业也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向灾区人民捐款活动,捐款累计达到32.6万多元。(来源:党建工作处 责任编辑:孙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