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加强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中央纪委正在研究制定社会领域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中纪委领导意见,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高山同志等一行三人,在省监察厅副厅长梅冬、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王洪等同志陪同下,于4月22日专程到省国资委就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调研。 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左大光同志会见了调研小组全体成员,并介绍了近年来省属国有企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情况。 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徐传洲同志向中央纪委调研小组汇报了省国资委成立以来,省国资委纪委在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国有资产监管和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力度,深入开展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的做法和体会。并结合自行查处的案件,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体制机制原因及特点、规律,并就当前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应采取的改革和预防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中央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高山同志对辽宁省国资委在省属国有企业中深入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加大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希望辽宁省国资委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下,不断总结经验,使国有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来源:省国资委纪委 责任编辑: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