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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通过六种模式对国企改制重组,效果显著
 
    沈阳市通过六种模式对不同企业实现改制重组,效果突出,具体做法是:
    一是对装备制造业核心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保持国有绝对控股;二是对上市公司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保持国有相对控股;三是对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完全面向市场,坚持放开股权比例;四是对经营状况欠佳、但发展有望的企业,实行产权出售,国有股全部退出;五是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稳妥推进改制;六是对资不抵债、发展无望的问题企业,实行关闭破产,妥善安置职工,企业退出市场。(来源:企业改革处  编辑:赵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