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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资委落实“优化结构年”要求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结构
 
    日前,沈阳市国资委召开全市国资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一是全面推进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重点行业、优势企业集中。我市国有资本将主要向装备制造和公用领域集中,优质资产、优势资源、优势企业要向大型重点优势企业流动。逐步形成装备制造业占40%,公用事业占30%,其它领域占30%的“四三三”新格局,使国有资本在关键领域、重点行业的主导地位和主导作用更加突出。
    二是加快推进装备制造骨干企业实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战略重组。培育世界级装备制造业旗舰企业,重点支持机床、鼓风、北方重工等大型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开展重组并购。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通用机械、重矿设备等重大成套。加快组建5个集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和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公司。重点扶持百亿集团,在重大资金、重点政策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三是确保完成搬迁重组做强优势企业。在已经完成机床和鼓风集团搬迁重组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北方重工和东药集团的搬迁重组工作,提升装备水平、技术水平、产品水平和规模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投资120亿元。重点培育机床、北方重工、鼓风、东药、机电集团5个规模过百亿的集团
    四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引进市场机制,稳妥推进公交、供暖、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地铁建设和运营的合资合作。全面完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的股份制改造。
    五是切实做好资产经营公司债务重组工作。重点推进长城公司最后债权偿付工作和信达公司债权置换股权工作。着力做好4户目标企业资产整理和35户国企减债工作,加快推进盛京银行、鼓风集团等5户企业境内外上市。做好机床、东药集团2户企业整体上市筹划和增发新股的工作。(来源:沈阳市国资委综合法规处)